旬阳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司法公正高效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4-01-06 09:17:27 来源:本网 作者:县人民法院 点击:
近年来,旬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牢固树立 “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贯彻落实人大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维护了司法公正。
规范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工作。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轻伤害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该院根据审议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刑事自诉案件审判规则》,纠正了各审判部门对法律理解不一、对程序操作存在差异、扩大或缩小立案范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轻伤害案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适用和严格执行。
促进行政审判发展。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就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五个主要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下发后,县法院行政庭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法制工作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工作交流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等六方面内容,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安康市创先办全文刊发,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借鉴和推广。
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公正执法工作审议意见,该院加强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及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改造立案信访大厅,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加强诉讼引导,全力做好材料接收、信访接待、诉讼费缴纳核算、诉讼费的减缓免审查、立案手续办理、立案调解、诉讼材料向审判庭移送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造“文明立案信访窗口”。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三年决定减免缓收诉讼费70余万余元,确保了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合理使用司法救助基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共救助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90余万元。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裁判意见活动,法官干警主动走进农村、社区、厂矿巡回开庭办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合力解决执行难。法院执行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处在矛盾的焦点上,是困扰人民法院的最为突出问题之一。该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每年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并致力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建立了由多部门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开通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联动单位的信息资源,高效、圆满执结了一批“骨头”积案,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今年来,该院启动“百日执行会战”专项行动,在全市率先与人行联手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暂行办法》,前十个月共受理执行申请495件,受案总数居全市之首、占三分之一强,执结420件,实际执行率达84.8%,执行到位标的达3767万余元,标的到位率达82.79%,执行评估指标处于近五年同期最好水平。
坚持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成立了人大联络工作室,专门负责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联络与走访座谈事宜、具体督办回复人大关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年都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座谈,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出台重大工作部署、组织重要活动前主动走访包含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或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审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就案件的处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使案件处理更符合民意。2013年11月19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岳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专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征询代表意见。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给参加旁听的代表留下了良好印象,也有效缓解了公众对我县食品安全的过度担忧。
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及有关事项,及时办理,即时反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及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明确包案领导、承办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办理时限,责令按期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来信的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直接沟通。对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案件,办理前,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办理后,向人大代表说明办理情况。主动当面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近年来,该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办结,并逐案逐人答复代表。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该院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宪法义务严格遵守,把人大监督视作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种有力支持,视为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职权的重要手段,视作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经常性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规定和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高法院干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意识。认真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坚持每年派副院长和庭室负责人到各代表团旁听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大会闭幕后,法院党组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对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出要求,要求限期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法院工作重大部署、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实施重要法律的情况和法院改革的重大举措、重大案件处理等,都及时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都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近年来,县法院先后就执行工作、刑事自诉案件审判、行政审判、司法公开等工作,以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主动接受审议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发征求意见函,请进来视察、座谈等方式,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年来,县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质询案1件,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7项,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74件。今年以来,县人大交(转)办案件13件,均按要求迅速分解、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并回复。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努力把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好、落实好,切实把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了法院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规范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工作。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轻伤害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该院根据审议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刑事自诉案件审判规则》,纠正了各审判部门对法律理解不一、对程序操作存在差异、扩大或缩小立案范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轻伤害案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适用和严格执行。
促进行政审判发展。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就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五个主要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下发后,县法院行政庭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法制工作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工作交流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等六方面内容,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安康市创先办全文刊发,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借鉴和推广。
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公正执法工作审议意见,该院加强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及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改造立案信访大厅,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加强诉讼引导,全力做好材料接收、信访接待、诉讼费缴纳核算、诉讼费的减缓免审查、立案手续办理、立案调解、诉讼材料向审判庭移送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造“文明立案信访窗口”。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三年决定减免缓收诉讼费70余万余元,确保了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合理使用司法救助基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共救助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90余万元。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裁判意见活动,法官干警主动走进农村、社区、厂矿巡回开庭办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合力解决执行难。法院执行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处在矛盾的焦点上,是困扰人民法院的最为突出问题之一。该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每年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并致力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建立了由多部门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开通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联动单位的信息资源,高效、圆满执结了一批“骨头”积案,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今年来,该院启动“百日执行会战”专项行动,在全市率先与人行联手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暂行办法》,前十个月共受理执行申请495件,受案总数居全市之首、占三分之一强,执结420件,实际执行率达84.8%,执行到位标的达3767万余元,标的到位率达82.79%,执行评估指标处于近五年同期最好水平。
积极加强沟通联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建立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该院建立了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制度,交办案件重点督办和通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执行联络员、廉政监督员制度等等。法院班子成员带头抓制度落实,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上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及时改进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的开展。坚持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成立了人大联络工作室,专门负责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联络与走访座谈事宜、具体督办回复人大关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年都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座谈,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出台重大工作部署、组织重要活动前主动走访包含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或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审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就案件的处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使案件处理更符合民意。2013年11月19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岳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专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征询代表意见。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给参加旁听的代表留下了良好印象,也有效缓解了公众对我县食品安全的过度担忧。
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及有关事项,及时办理,即时反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及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明确包案领导、承办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办理时限,责令按期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来信的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直接沟通。对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案件,办理前,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办理后,向人大代表说明办理情况。主动当面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近年来,该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办结,并逐案逐人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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