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对县财政体制对我县的影响及建议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2-09-06 08:38:27 来源:周广清 叶生春 作者: 点击:
市级财政是我国五级财政的重要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93年国家分税制度改革以来,市对县财政体制也历经了几轮调整,对拓宽全市收入渠道,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促发展的能力和手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资金调度和向上争取资金给予我县大力支持和倾斜,对我县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从我县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现行市对县财政体制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的地方。
一、现行市以下财政体制对我县财政的影响
经过几轮的体制调整后,市级分成税种及分成比例是:企业所得税10%、个人所得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20%、契税20%、地方教育附加(2011年新开征项目)25%,2011年市级实际集中我县各项收入1758万元;从2012年6月1日起对汉阴、石泉、平利、旬阳、镇坪、白河六县增加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房产税分成,具体比例为4%、10%、10%、10%、10%,当年市级新增集中我县“五税”分成1816万元,若按2011年五税实际完成情况测算,市级新增我县“五税”分成的基数为2216万元;现行体制我县每年定额上解市级287万元(其中:定额上解200万元、市以下体制调整基数上解37万元、城建税定额上解50万元)。按2012年考核任务测算,市级全年将集中我县财力4500万元。
二、现行市以下财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未充分体现“保存量、调增量”的财政体制调整惯例。93年国家分税制实施以来的,中省的几次体制调整都充分考虑县级既得利益不受大的影响,按照“保基数、调增量”的原则组织实施的,如所得税分享改革、省级“共享五税”改革等。
2、财权和事权不对等,县级自我调控能力大大降低。一是收入不断上划,县级自我调控能力弱化。2004—2011年8年间,全县上划中省市342349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65.76%,年均增长16.71%,并随着市级新增“五税”分成体制的实施,这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二是支出配套项目不断增加,县级收支矛盾加剧。随着上级各项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上级出政策,下级拿票子”的项目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又承担着促发展保稳定的重任,有限财力增长与刚性支出的快速膨胀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12年我县落实陕南移民搬迁、城乡养老保险、7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及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提标、兑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配套需12000余万元;落实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保障经费改革等政策性配套1800万元;我县进入偿债高峰期,全年财政需偿还政府债券本息、世行和开行贷款本息、国债转贷本息、农村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本息等债务6800万元;落实向市财信担保公司增加资本金、项目前期经费,全年财政收支缺口达2亿多元。三是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政策中途出台,严重影响本级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2012年市级新增“五税”分成收入,是纳入年初预算,并经人代会审议的县级法定收入,市级硬性切走,形成当年预算硬缺口1816万元,导致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法定支出无法落实。
三、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几点建议
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是市政府出台的一项重大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上应充分考虑县级财政困难实际,本着促进市县共同发展的目标逐步改进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市政府在实施市以下财政调整体制的过程中,对市级新增的“五税”分成实行“保基数、调增量”的办法。即根据各县2011年五税实际完成情况,按新政策确定的分成比例计算确定各县的补助基数(旬阳县2011年分成基数为2216万元),以后年度超过基数部分市级全拿,短基数部分予以扣减,以确保体制公平,促进市县共同发展。
2、因新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实行了税收按比例分成,因此建议市政府将最早确定我县的200万元定额上解予以取消。
3、因县级财政“保工资、保津贴、保民生、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因此,建议市上不再出台集中县级财力的政策,或在出台相关政策时要充分征求县上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承受能力。
4、新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实施后,应将市对县、省对县域经济考核中的财政收入指标任务也相应进行调整。
一、现行市以下财政体制对我县财政的影响
经过几轮的体制调整后,市级分成税种及分成比例是:企业所得税10%、个人所得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20%、契税20%、地方教育附加(2011年新开征项目)25%,2011年市级实际集中我县各项收入1758万元;从2012年6月1日起对汉阴、石泉、平利、旬阳、镇坪、白河六县增加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房产税分成,具体比例为4%、10%、10%、10%、10%,当年市级新增集中我县“五税”分成1816万元,若按2011年五税实际完成情况测算,市级新增我县“五税”分成的基数为2216万元;现行体制我县每年定额上解市级287万元(其中:定额上解200万元、市以下体制调整基数上解37万元、城建税定额上解50万元)。按2012年考核任务测算,市级全年将集中我县财力4500万元。
二、现行市以下财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未充分体现“保存量、调增量”的财政体制调整惯例。93年国家分税制实施以来的,中省的几次体制调整都充分考虑县级既得利益不受大的影响,按照“保基数、调增量”的原则组织实施的,如所得税分享改革、省级“共享五税”改革等。
2、财权和事权不对等,县级自我调控能力大大降低。一是收入不断上划,县级自我调控能力弱化。2004—2011年8年间,全县上划中省市342349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65.76%,年均增长16.71%,并随着市级新增“五税”分成体制的实施,这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二是支出配套项目不断增加,县级收支矛盾加剧。随着上级各项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上级出政策,下级拿票子”的项目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又承担着促发展保稳定的重任,有限财力增长与刚性支出的快速膨胀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12年我县落实陕南移民搬迁、城乡养老保险、7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及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提标、兑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配套需12000余万元;落实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保障经费改革等政策性配套1800万元;我县进入偿债高峰期,全年财政需偿还政府债券本息、世行和开行贷款本息、国债转贷本息、农村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本息等债务6800万元;落实向市财信担保公司增加资本金、项目前期经费,全年财政收支缺口达2亿多元。三是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政策中途出台,严重影响本级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2012年市级新增“五税”分成收入,是纳入年初预算,并经人代会审议的县级法定收入,市级硬性切走,形成当年预算硬缺口1816万元,导致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法定支出无法落实。
三、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几点建议
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是市政府出台的一项重大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上应充分考虑县级财政困难实际,本着促进市县共同发展的目标逐步改进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市政府在实施市以下财政调整体制的过程中,对市级新增的“五税”分成实行“保基数、调增量”的办法。即根据各县2011年五税实际完成情况,按新政策确定的分成比例计算确定各县的补助基数(旬阳县2011年分成基数为2216万元),以后年度超过基数部分市级全拿,短基数部分予以扣减,以确保体制公平,促进市县共同发展。
2、因新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实行了税收按比例分成,因此建议市政府将最早确定我县的200万元定额上解予以取消。
3、因县级财政“保工资、保津贴、保民生、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因此,建议市上不再出台集中县级财力的政策,或在出台相关政策时要充分征求县上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承受能力。
4、新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实施后,应将市对县、省对县域经济考核中的财政收入指标任务也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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