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5-01-09 09:49:09 来源:本网 作者:张帆 点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远大的战略思维和高超的战略智慧,也标志着我们国家从此将进入依法治国,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今年以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行政监察法》、《渔业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就是以实际行动履行行法职责,推动县级政权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树立法治思维,推动旬阳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等。所谓法治,就是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
县人大常委会今年进行的几部专门法律执法检查,都是关系县域内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最基本最基础性的法律。土地资源利用及城市布局规划在是公共资源配置中处于最基础地位的,是不可再生的公共资源。政府在执行这些法律过程中,必须出于对历史高度负责,对人民充分尊重,对法律心怀敬畏的态度,确保法律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得以有效准确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涉及县域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各方面工作,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这些重大事项,必须经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通过,方才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意见的出台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人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到较好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才能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水平也才会得到不断加强。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首次专题询问,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所有这些举措,都标志着旬阳正向着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稳步迈进,同时也是民主与法治思维在旬阳落地生根的具体体现。
树立底线思维,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治原则落到实处。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蕴涵丰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法治的基本准则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法可依。在我们的日常执法实践中,在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每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合乎规定,比如在《城乡规划法》执法实践中,我们就不能随意突破、变更城市建设《总规》控制性指标。在土地供给中,就必须盘活弄清我县土地资源“家底”,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占补平衡相关规定,实现旬阳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综合利用。其次,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法必依。相对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危害性更大。因为它不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而是对权力的放纵,是对法律的亵渎。作为法治社会,权力的产生要有因,权力的来源要有据,权力的运行要有序,权力的行使要有度,权力的作用要有效,权力的配置要有理,权力的监督要有力。作为法治政府,行政机构要依法设立,行政人员要依法配备,行政权力要依法取得,行政程序要依法确立,行政行为要依法作出,行政责任要依法承担。再次,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执法必严,关键是打造一支思想、作风、业务过得硬的司法队伍。这支队伍的每个人都是法律公平公正的捍卫者,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畏强权,文明规范,执法如山,让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侦查、审理之中。最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保障人权。人权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前提。对于违法追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法律就像天秤,偏向哪一边都不行。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枉法者,更应该严惩不贷。在司法实践中,要突出刑事案件侦查这一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不犯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巩固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从案件办理的源头上保障公平公正这一法治原则的实现。
坚持“德主刑辅”,实现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士有百行,以德为首。”“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管历朝历代,不分士农工商,不论达官庶民,德行高尚的人总会为后人所敬仰,所称颂。法律是最底的道德标准。我们发现,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具体执法实践中,即使那些穷凶极恶的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最敬畏的往往也是那些法律素养高、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的警察。实践也无数次证明,只有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才可能保证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道德修养的人,是不会主动去遵纪守法的。让没有道德的人执掌刑事司法大权,法律只会沦为他们欺压百姓的工具,其对社会的危害尤其严重。因此,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互为作用,互为渗透,犹如双翼,缺一不可。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要用传统儒家思想教育执法人员,塑造执法人员的健全人格,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成执法者的精神追求,外化成其自觉行动。进而引导全社会人人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炼个人品德。每个公民都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都自觉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法治的阳光就会普照大地,社会就会充满公平正义,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就会有持久动力来源和可靠法治保障。
树立法治思维,推动旬阳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等。所谓法治,就是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
县人大常委会今年进行的几部专门法律执法检查,都是关系县域内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最基本最基础性的法律。土地资源利用及城市布局规划在是公共资源配置中处于最基础地位的,是不可再生的公共资源。政府在执行这些法律过程中,必须出于对历史高度负责,对人民充分尊重,对法律心怀敬畏的态度,确保法律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得以有效准确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涉及县域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各方面工作,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这些重大事项,必须经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通过,方才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意见的出台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人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到较好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才能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水平也才会得到不断加强。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首次专题询问,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所有这些举措,都标志着旬阳正向着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稳步迈进,同时也是民主与法治思维在旬阳落地生根的具体体现。
树立底线思维,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治原则落到实处。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蕴涵丰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法治的基本准则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法可依。在我们的日常执法实践中,在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每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合乎规定,比如在《城乡规划法》执法实践中,我们就不能随意突破、变更城市建设《总规》控制性指标。在土地供给中,就必须盘活弄清我县土地资源“家底”,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占补平衡相关规定,实现旬阳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综合利用。其次,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法必依。相对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危害性更大。因为它不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而是对权力的放纵,是对法律的亵渎。作为法治社会,权力的产生要有因,权力的来源要有据,权力的运行要有序,权力的行使要有度,权力的作用要有效,权力的配置要有理,权力的监督要有力。作为法治政府,行政机构要依法设立,行政人员要依法配备,行政权力要依法取得,行政程序要依法确立,行政行为要依法作出,行政责任要依法承担。再次,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执法必严,关键是打造一支思想、作风、业务过得硬的司法队伍。这支队伍的每个人都是法律公平公正的捍卫者,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畏强权,文明规范,执法如山,让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侦查、审理之中。最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保障人权。人权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前提。对于违法追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法律就像天秤,偏向哪一边都不行。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枉法者,更应该严惩不贷。在司法实践中,要突出刑事案件侦查这一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不犯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巩固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从案件办理的源头上保障公平公正这一法治原则的实现。
坚持“德主刑辅”,实现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士有百行,以德为首。”“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管历朝历代,不分士农工商,不论达官庶民,德行高尚的人总会为后人所敬仰,所称颂。法律是最底的道德标准。我们发现,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具体执法实践中,即使那些穷凶极恶的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最敬畏的往往也是那些法律素养高、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的警察。实践也无数次证明,只有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才可能保证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道德修养的人,是不会主动去遵纪守法的。让没有道德的人执掌刑事司法大权,法律只会沦为他们欺压百姓的工具,其对社会的危害尤其严重。因此,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互为作用,互为渗透,犹如双翼,缺一不可。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要用传统儒家思想教育执法人员,塑造执法人员的健全人格,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成执法者的精神追求,外化成其自觉行动。进而引导全社会人人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炼个人品德。每个公民都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都自觉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法治的阳光就会普照大地,社会就会充满公平正义,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就会有持久动力来源和可靠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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