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领导讲话 -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6-01-18 17:17:13   来源:本网   作者:   点击: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8日在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自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的工作和2016年的工作打算,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快捕快诉,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县人民检察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国家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1件123人,批准逮捕58件98人,不批准逮捕13件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2件153人,本院提起公诉82件141人,移送市院4件4人,作不起诉处理4件4人,退回补充侦查2件4人,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一是对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流窜诈骗、入室盗窃、毒品犯罪等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打击,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稳定。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完善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施办法》,着力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相结合,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三是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对9起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四是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综治平安创建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和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大宣传、社会治安大整治、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致力于 “两率两度”的提升。
    二、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促进公职人员勤政廉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以强劲的势头组织开展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有效遏制腐败发生。紧盯国家惠民政策落实领域,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全年共初查各类案件线索23件38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件17人,滥用职权1件2人,玩忽职守2件2人。所办案件大案6件11人,科级干部5人,起诉至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一是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和协作配合机制。实行案件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建立线索电子档案,完善线索评估流程。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拓宽获取办案线索的渠道。二是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现代化。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集与案件相关的社会信息,及时有效地为侦查活动服务。 三是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执法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初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医疗绿色救护通道制度、调查对象送回签字制度,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确保办案安全。四是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提高执法透明度。努力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机制,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探索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全年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调查和罪案分析15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0件,深入31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16000人次,取得了查处一案预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各项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环节以及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在侦查监督方面,严格把握入罪条件和逮捕必要性,监督侦查机关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案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参加现场勘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12次,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已纠正回复。纠正漏捕6件8人。建议对2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针对侦查活动发出检察建议9份。在审判监督方面,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16件。在办案中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件,被建议单位均已纠正和回复。在民行监督方面,办结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1件,其中提请抗诉案件2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检察建议5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案件2件。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日常监督,全年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12次,不定期检查19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单位提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1件次,办案单位全部采纳办理。开展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2次,书面提出监督纠正违法20件次,均已全部纠正。
    四、加强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把化解矛盾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探索开展网上受理信访工作,建立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对初信初访和实名举报办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积极防范检察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检察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涉法涉诉来信来访288件次,均予以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京、赴省非正常访,取得了检察环节 “一控制、两下降”成果。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工作,有效防止以罚代刑问题发生。成立检调对接办公室,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说理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
    五、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五个过硬”和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学习实践活动,打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培训,先后选派了23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依托“周五法律大讲堂”、“道德讲堂”, 开展检察业务、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学习培训48场次,由业务骨干轮流授课,人人当老师,个个当学生,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重点加强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经常性开展检务督察和明察暗访。集中抓好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检察纪律、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等工作,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
    六、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把依法正确履职与服务旬阳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完成县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案件、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对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坚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和走访代表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县人大对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全年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215人次,征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9条,征集意见基本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打造“掌上”检察院,开通旬阳检察“两微一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对外展示检察新形象。二是强化服从服务中心和大局意识,把检察工作与县上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和双创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扎实履行职责,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这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更是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在此,我代表旬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比例不高,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还不够有力;开展“四个专项“活动的措施力度还不够;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不完全适应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和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法治旬阳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公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投资环境、生态环境等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惠民政策落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依法查办惠民政策落实、安居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检察。加强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办案人员违法行为等监督措施,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刑事涉案款物管理和行政违法行为等法律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检察机关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宪法定位,依法行使检察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在人民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有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案件流程管控和质量评查,进一步加强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全程监督检查。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行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廉洁从检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检察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凝神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奋进,深入推进平安旬阳、法治旬阳建设,努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现阶段惩治与预防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其基本要求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4、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是指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限制其公开的制度。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被封存的犯罪记录。
    5、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包括渎职犯罪案件和侵权犯罪案件两类。
    6、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7、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的案件承办部门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引发个人极端行为、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群体性事件和其他越级上访等重大涉检信访事项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测和通报,与控告检察部门共同制定化解矛盾工作预案,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的工作措施。
    8、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通过协商达成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谅解宽恕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
    9、检调对接:是指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在检察环节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申诉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定纷止争,促进实现和谐司法的工作机制。
    10、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社会或者公民个人对一定范围内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且又无法通过犯罪分子获得损害赔偿的特困被害人及其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非物质弥补的方式。
   1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是指由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能实行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12、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3、“两微一端”: 基于手机平台开发的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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