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关于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2-08-27 15:22:37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2年7月6日在旬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促进村民自治,切实激发全民活力,为加快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在县镇政府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分两个小组于6月1日至7日先后深入蜀河、仙河、小河、桐木、吕河、神河、石门等7个镇14个村,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座谈了解和随机入户现场开展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我县以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为主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调查组还先后两次召开县政府办、民政局、监察局、农工部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委托各镇人大开展了调查问卷活动,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了我县以“两项制度”为主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的基本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项制度”落实的现状
  “两项制度”是保障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实行农村村民自治的重要制度。1998年《村民委员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特别是2010年该法的修订,新增了“两项制度”的内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我省2011年制定的《陕西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也相应的对落实“两项制度”为主的村民自治制度予以健全和完善。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县在落实“两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县、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加大指导力度,采取各项措施,全县“两项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议事和监督的内容、程序不断规范,为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促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村民民主议事制度逐步完善。一是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基本建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全县能够积极落实以“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为主的农村工作法,各村在县、镇政府的指导下,基本建立了带有村级议事决策性质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特别是结合村情实际,分别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二是村民民主议事的内容不断丰富。各村制定的村民民主议事制度,能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各自实际,积极将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规民约、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移民搬迁、农村低保、村务公开等村级重大事项纳入议事决策范畴。三是村民民主议事的程序不断规范。目前,我县各村开展的民主议事活动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主要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工作法的要求,积极对议事的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基本上形成了方案提议、村两委研究、党员会议讨论、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组织实施和公开的工作程序,工作中的民主议事程序正在逐步规范。
  (二)民主议事逐步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基调。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县、镇两级政府能够高度重视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在村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县民政局、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细致工作,积极指导各村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决策农村大事,使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有了很好的环境基础。一是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县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加大对民主议事、村民监督的宣传教育力度,群众参与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的意识增强,能够关心村上大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二是村干部民主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村干部学习培训,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村民议事、民主监督方面的内容,列入县镇、村、组干部年度培训科目,积极开展村干部年度培训、村两委换届新当选干部培训等活动,转变了村干部管理村级事务的思想观念,增强了村干部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多的村干部充分认识到村民民主议事的重要作用,在村级民主议事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在充分尊重民意、充分体现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三是村民民主议事、决策事项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我县在落实村民民主议事过程中,始终把规范村务公开作为重点,各村按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普遍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和公开地点,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村级重大事项能够及时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县、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推进了村务公开工作正常化、具体化,维护了村民民主权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比较规范。一是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我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于2009年6月开始建立试点,同年9月份下发文件要求各村全面建立,全县22个镇318个村(居)都按照要求在2009年建立起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特别是在2011年村级全面换届选举中,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后全县318个村居都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其成员人数达到1255名。二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逐步规范。我县各村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有组织、活动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督有章子、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和活动有记载的“七有”标准,切实加强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逐步明确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三是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成效明显。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动参与和配合村委会工作,积极开展监督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作用。据统计,2009年以来,各村民监督委员会累计列席村“两委”会4137次,收集整理并向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1798条,村“两委”会采纳建议1460条;共对1574件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全程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审计村事务数231件,提出质询意见135件,对231件村级重大事项的实施进行了纠正;督促党务、村务公开事项1137项,审核党务、村务公开事项1280项,有效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两项制度”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在落实“两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县、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农村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县在“两项制度”落实和村民自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两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两项制度”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核心内容,对于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县镇政府对于落实“两项制度”在发展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没有把指导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纳入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指导监督缺位的问题,没有形成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通过调查,我县在指导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各村虽然总结和建立了相应的村民民主议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制度,但由于目前我县还没有制定出台统一规范的指导村民自治活动的制度范本,一定程度存在着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有所脱节,强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措施不够等问题,制度体系仍不健全,制度建设的内容、程序上仍不规范,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村民委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整体上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
  (三)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是县镇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指导监督村民自治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由于客观上仍存在村民自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议事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之受并村、外出务工以及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致使开展村民民主议事等村民自治活动难以组织,镇与镇、村与村之间村民自治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受村干部整体素质、民主意识、干群关系等原因影响,村民民主议事决策等村民自治活动按照法规和程序规定落实的不到位,仍然存在村干部少数人违规“拍板”的现象。四是村级经济基础薄弱,村务经费难以保障,村干部待遇基本靠财政补贴,同时县、镇很多业务工作占用了村级大量的人力和资源,很大程度上部分村干部因疲于应付而尽量“简单化”办事,影响了村民自治工作规范开展。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有待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从2009年试点开始,到通过去年村两委换届的不断规范和加强,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由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仍还处在初运行状态,尤其是新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大部分监委会主任和成员都是新任人员,对开展村务监督的内容、方法、程序还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需要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其村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落实“两项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增强落实“两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 “两项制度”是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村民委会组织法>办法》,推进村民自治的一项核心内容,涉及村民行使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的落实和保障。因此,县镇政府要把指导落实“两项制度”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关键,切实从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两项制度”的重要性,积极研究制定出台推进我县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工作方案,努力形成推进村民自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县镇政府要把村民自治纳入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积极支持和指导全县村民自治工作依法开展,从而不断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热情,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提供强大动力。
  (二)要加快健全和完善指导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保障。一是县政府要把健全和完善以“两项制度”为主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推进村民自治首要任务,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村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制定我县宏观指导性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等村民自治制度范本,并编印成册,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县各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二是各镇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切合各村实际、科学有效、较为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并将其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确定下来,从而形成“县镇政府指导、村民民主决策、村委会组织执行、监委会保障落实”的村民自治工作局面,不断推进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级组织工作水平。三是要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作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重点。实践证明,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实践的创新性成果,要不断加以实践和探索完善,积极发挥其便于组织和议决的优势,充分发挥其推进村民自治的作用,确保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村民自治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好的制度关键在落实,要坚持把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制度的落实上,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逐步形成和健全指导监督村民自治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村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建设。县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积极采取发放资料、编印制度手册等有效方法,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村民委会组织法>办法》、形势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村民民主议事等村民自治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村民自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即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县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安排村民自治和两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积极将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县对镇绩效考核,严格检查考核,切实加大村民民主自治制度落实的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我县村民自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内容,规范村民自治工作。要加强村民民主议事等村民自治活动资料档案的管理检查指导,及时将会议记录、议事程序、决定内容、意见建议、落实反馈等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三是要切实发挥镇人大的监督作用,切实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监督和推动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四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全面、及时、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维护村民民主权利。五是要增强村民自治自我保障能力。要坚持以“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村两委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要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提高村级干部待遇和村务办公经费,不断增强村民自治活力。
  (四)要抓住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关键环节。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保障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要坚持从发扬民主、体现民意、规范制度着眼,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一是要严把监委会成员的素质。把选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作为发挥其作用的先决条件,在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群众威信高的人员选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监委会主任人选的综合素质。同时,要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参照村“两委”干部工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建立工资待遇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待遇,以确保监委会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学习培训。县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新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方法,不断提高重要性认识,坚决客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切实解决不愿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要以监督村务公开工作为重点,积极围绕村民民主议事决定的重大事项、支农惠农政策、村级财务和村务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这村民自治自我监督作用,积极反映群众意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确保村民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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