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宏斌履职报告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5-06-24 09:04:21 来源:本网 作者: 点击:
履职报告
--2015年6月1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谭宏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是2012年5月经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按照院党组的分工,我主管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监所检察工作,在县人大关心和支持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规范执法,狠抓办案,主管工作连续3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对口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充分认识《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带头守法,依法履职,恪守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从自己严起,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检察执法形象,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不擅越“雷池”、不乱闯“红灯”、不超越“底线”。
(二)坚持工作报告制度。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2014年我院建立《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检察监督中发现的超期羁押的案件,每季度汇总报告一次;对查办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自侦案件,立案后五日内一案一报。
(三)努力提高办理人大交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自觉完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类交办事项落到实处。2012年3月县人大交办的神河镇弯寺村村民梁某反映神河土管所干部滥用职权收回其建房批复,导致丈夫王某上吊自杀一案。渎检部门迅速调查,并及时答复上访人员,释理说法,梁某也息诉罢访。
(四)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结合“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走千访万”活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学校走访人大代表,诚心诚意地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加强和改进分管检察工作。3年来深入全县22个镇,走访人大代表193人次,征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纳共12条。
(五)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3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36件35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1件334人;不批准逮捕 15件19人;在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 积极探索新路子,坚持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3年来,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1件45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7件,纠正漏捕26件36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切实加大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案件力度,从严查处发生在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案件中存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集中力量在重大责任事故中查办损害民生民利、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案件。以办案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针对我县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严重损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年来,立查渎职侵权类犯罪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6人,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通过查办案件,引导广大干部敬畏法律,敬畏他们手中职权,使他们在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七)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年来,在全县各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学校,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受教育30000余人次。开展预案分析 30余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0件,推动发案单位规范制度建设20件。县农商行根据我院惠农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检察建议,经深入调查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一折通帐户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了惠农资金安全兑付到农户手中。认真执行招标廉政准入制度,三年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件次,对其中3 人有犯罪记录的法人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预防措施,针对查办职务犯罪立案后做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发生窝案、串案职务犯罪的单位负责人等,今年建立了约谈制度,对这些人再进行思想和法律的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八)扎实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实行全日制管理监督,出入所人员审查并登记备案制度,3年来对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30次,不定期检查40次。2014年5至12月,对我县2012年以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开展一次性专项检察,发现脱管、漏管10余次,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到位。2015年3月,根据高检院的部署,我们又对近三年来纳入社区矫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建立驻所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畅通与在押人员的沟通渠道,加大查办在押人员举报司法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三年来,受理看守所在押人员举报线索4件,如2014年,接在押人员举报,驻所检察人员查处了吕河镇某村村文书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资金3万元一案。其他三件线索经过初查,不够立案标准,都做了不立案处理。
(九)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切实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正“四风”刹“五风”,加强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坚持党性原则,不滥用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假公济私,保持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依法办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对于分管科室干警廉洁从检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回顾总结三年来的工作,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有所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自身的理论素养、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拓创新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工作成效不够明显。虽然三年来我院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数量一直居全市前列,但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不多,查办案件的效果不够明显,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在参加周五学习日的同时,坚持自学,重点学习《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一本通》等业务书籍,坚持每季度学一本书,“学好书”、“用好书”,不流于形式,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学习,提升检察业务素养;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学习,发现新事物,运用新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在安排工作中,就研究落实完成任务的措施和方法,以身作则,要求科室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科室干警禁止做的,我首先不做,争成绩,创亮点,推动分管工作不断上台阶。三是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在被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坚持为民执法,为民办案,坚决查处和惩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严重损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分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和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我也倍加珍惜这次机会,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认真对待县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对我个人的监督和评议,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切实加以整改,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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