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河镇人大:规范村民自治章程修订 打牢基层民主法治基础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4-06-16 11:49:27 来源:本网 作者:段家河镇人大 点击:
2013年,在县人大的精心指导,段家河镇11个村(社区)依法完成了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在推进镇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做法及过程
强化领导,试点带动。 2013年3月,按照县人大关于修订《村民自治章程》的统一安排,该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联村领导、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各村(社区)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印发了《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限提出具体要求。4月初,在北庵村、黄桥村启动试点,5月初完成试点,积累完善了修订工作全程资料。该镇人大从方案制定、启动试点、章程修订全程进行督导,定期收集各村(社区)工作进度情况并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的村,安排专人进行指导。
加大宣传,夯实民意基础。印制《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到村、组、群众手中;刷写标语200余条,村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入户400多户(次),多个层次、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并自觉投入到修订工作之中。
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分层次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小组会、党员会、人大代表小组会,广泛征求意见,参与群众5000人(次)以上。村两委会议对收集整理修改意见进行讨论,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取舍、增减,反复对《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制定出符合村情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草案),上报镇政府审查。
登记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公开公示。各村(社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村民会议由每户选派一名在家、18周岁以上户代表组成,并逐户登记。举家在外农户,经电话联系,确定一名可以参会人员。登记工作完成后反馈各村民小组,村、组同时对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开公示七天。
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公示结束、收到镇政府对于《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审查批复后,村委召开会议确定村民会议日期,并公开公示。同期开展主会场、分会场设置、票箱制作、确定流动票箱人员、印制表决票等准备工作。表决日,按程序分片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公布结果、备案。分会场投票结束,所有表决票到总会场汇总、现场公开表决投票结果,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确认。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正式文本向村民公布,正式实施,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013年7月底前,全镇11个村(社区)《村民自治章程》全部修订完成。
体会和思考
依法是前提。《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是村域范围内的修“法”工作,只有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才能使结果合法。我们在组织指导修订工作过程中,参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法律依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逐步、逐环节实施到位,不省略、不简化,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修订全过程合法有效。
保障是基础。在修订工作中,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积极组织,人大监督指导,三位一体,形成合力。人力、物力上充分保证,镇村两级分工明确。村委会、村级领导小组为具体组织承担者,联村领导、单位和人员具体帮抓。督导人员及时跟进,检查指导到位,确保修订工作不断档、不反复,依法有序开展。
主体作用发挥是关键。村民自治章程修订的主体是村民,通过广泛宣传,反复讨论修改,让村民感知到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就是保障自己的权利,就是搭建自己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保证了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村民自治章程修订为契机,该镇各村(社区)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村民自治实践。比如,薛家湾社区位于集镇所在地,集镇卫生由社区承担、镇上给予一定补助,但由于环卫经费长期短缺、欠账较大,原承包人不愿继续承担垃圾清运。为了避免出现集镇垃圾运不出的窘境,社区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在镇政府的指导下,选举成立了卫生协会。社区卫生协会参照县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听证会,确定每户每年垃圾费征收额度,取得了集镇住户的认同。2013年收缴垃圾费2万多元,有效缓解了环卫经费紧张局面,同时也极大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
再如,高鼻梁村有3.1公里断头路,群众修建愿望强烈,但上级没有此项扶持政策。经村委会多方联系、一位原籍高鼻梁村的在外商户愿意捐部分水泥用于路面硬化,但是路基资金缺口较大。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讨论确定了群众捐资方案,解决了资金缺口,很快贯通环村水泥路,极大地便利群众出行。
还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低保审定、十天高速遗留问题处理等重要事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级政务、财务按季公开,村民自治工作在探索中积极推进。
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只是镇域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迈出的一小步,面对人流、物流、信息流飞速流转的新时期的农村,如何真正开展村民自治,更好地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有很多课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研究、推动完善。
村委会是村民会议组织、议题遴选、议事结果的实施者,村委会组成人员素质高低,决定着村民自治章程的落实程度。要加强村委会一班人教育培训,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法治自觉,引导他们善于利用合法有效的形式,研究解决村域重大问题,去行政化,实现民主化。
村民自治,村民是主体。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流动性大,加之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缺乏,维系村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利益链条缺失,村民关注、参与集体事务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要在推动民主自治的具体实践中,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村民自治是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调动村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村民自治、基层民主并非一蹴而就,过程虽坚,但我们已然起步。有理由相信,在县人大的坚强指导下,在镇几套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广大村民的共同参与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定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段家河镇人大主席何治宝交流发言
做法及过程
加大宣传,夯实民意基础。印制《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到村、组、群众手中;刷写标语200余条,村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入户400多户(次),多个层次、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并自觉投入到修订工作之中。
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分层次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小组会、党员会、人大代表小组会,广泛征求意见,参与群众5000人(次)以上。村两委会议对收集整理修改意见进行讨论,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取舍、增减,反复对《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制定出符合村情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草案),上报镇政府审查。
登记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公开公示。各村(社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村民会议由每户选派一名在家、18周岁以上户代表组成,并逐户登记。举家在外农户,经电话联系,确定一名可以参会人员。登记工作完成后反馈各村民小组,村、组同时对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开公示七天。
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村民会议组成人员公示结束、收到镇政府对于《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审查批复后,村委召开会议确定村民会议日期,并公开公示。同期开展主会场、分会场设置、票箱制作、确定流动票箱人员、印制表决票等准备工作。表决日,按程序分片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公布结果、备案。分会场投票结束,所有表决票到总会场汇总、现场公开表决投票结果,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确认。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正式文本向村民公布,正式实施,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013年7月底前,全镇11个村(社区)《村民自治章程》全部修订完成。
体会和思考
依法是前提。《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是村域范围内的修“法”工作,只有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才能使结果合法。我们在组织指导修订工作过程中,参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法律依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逐步、逐环节实施到位,不省略、不简化,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修订全过程合法有效。
保障是基础。在修订工作中,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积极组织,人大监督指导,三位一体,形成合力。人力、物力上充分保证,镇村两级分工明确。村委会、村级领导小组为具体组织承担者,联村领导、单位和人员具体帮抓。督导人员及时跟进,检查指导到位,确保修订工作不断档、不反复,依法有序开展。
主体作用发挥是关键。村民自治章程修订的主体是村民,通过广泛宣传,反复讨论修改,让村民感知到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就是保障自己的权利,就是搭建自己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保证了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践与展望
以村民自治章程修订为契机,该镇各村(社区)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村民自治实践。比如,薛家湾社区位于集镇所在地,集镇卫生由社区承担、镇上给予一定补助,但由于环卫经费长期短缺、欠账较大,原承包人不愿继续承担垃圾清运。为了避免出现集镇垃圾运不出的窘境,社区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在镇政府的指导下,选举成立了卫生协会。社区卫生协会参照县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听证会,确定每户每年垃圾费征收额度,取得了集镇住户的认同。2013年收缴垃圾费2万多元,有效缓解了环卫经费紧张局面,同时也极大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
再如,高鼻梁村有3.1公里断头路,群众修建愿望强烈,但上级没有此项扶持政策。经村委会多方联系、一位原籍高鼻梁村的在外商户愿意捐部分水泥用于路面硬化,但是路基资金缺口较大。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讨论确定了群众捐资方案,解决了资金缺口,很快贯通环村水泥路,极大地便利群众出行。
还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低保审定、十天高速遗留问题处理等重要事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级政务、财务按季公开,村民自治工作在探索中积极推进。
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只是镇域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迈出的一小步,面对人流、物流、信息流飞速流转的新时期的农村,如何真正开展村民自治,更好地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有很多课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研究、推动完善。
村委会是村民会议组织、议题遴选、议事结果的实施者,村委会组成人员素质高低,决定着村民自治章程的落实程度。要加强村委会一班人教育培训,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法治自觉,引导他们善于利用合法有效的形式,研究解决村域重大问题,去行政化,实现民主化。
村民自治,村民是主体。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流动性大,加之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缺乏,维系村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利益链条缺失,村民关注、参与集体事务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要在推动民主自治的具体实践中,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村民自治是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调动村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村民自治、基层民主并非一蹴而就,过程虽坚,但我们已然起步。有理由相信,在县人大的坚强指导下,在镇几套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广大村民的共同参与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定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县人大 文章录入: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