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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民自治之四: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巨变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2-08-05 14:21:03   来源:来源:百度文库《论村民自治》   作者:   点击:

    1996年以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来,中国农村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社会变迁,乡村社会的变迁对村民自治实践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无论是村民自治逻辑,还是村民自治机制,都与巨变的乡村社会密不可分。当前乡村的巨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1.乡村组织的治理之变
    取消农业税对乡村组织的治理之变起着非常复杂的作用。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村民自治的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取消农业税之前,村民自治容易流于形式,其原因之一,就是基于强大的收取税费的压力,乡镇与村之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取消农业税则使乡村利益共同体不再有存续的理由。原因很简单,在村级资源不多的情况下,乡镇一级没有意愿为村干部提供庇护,不再指望村干部协助收税费,乡镇不再需冒变通制度操纵选举及架空村民自治的风险。而一旦乡镇不再操纵村民自治,村庄内部力量就可能凭借“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原则,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所需公共产品。
    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往往倾向在农村事务中不作为。若有村民自治发挥积极作用来补救,这种不作为所导致的后果就不会太糟糕。然而,取消农业税后,乡村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在人员、事权、财权、治权上都有很大的削减,村民自治缺乏组织基础的支撑,难以平稳发展。
    2.乡村社会的结构之变
    由于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农民家庭收入越来越多地依赖非农收入,这些非农收入尤其以“离土又离乡”的外出务工收入为多。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多元化,导致了农村社会的陌生化和疏离化,依托于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解体,市场伦理和市场逻辑正在替代传统的乡土伦理和乡土逻辑。加上乡镇政权力量的后撤,当前的乡村社会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它既不同于传统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亦与世纪之交矛盾焦灼的农村有着很大的差别。
    第一,村庄逐渐走出血缘的联结纽带,村民之间的交往越来越理性化。
    传统社会中,构成村庄内生秩序基础的是各种超家庭的结构性力量,如传统的宗族、村社组织。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某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宗族的复兴,但绝大多数地区的宗族组织都已解体,宗族力量大为削弱,甚至宗族意识也不复存在。不仅如此,到了2000年前后,以兄弟、堂兄弟关系为基础的近亲血缘群体也开始瓦解。这种变化,按照村民们的说法是,现在人眼光短了,都只顾眼前利益,人情味少了。生活条件和经济条件的提高,使得农民的独立性增强,日常互助的需求变少,村民之间的相互依赖变得不重要,关系越来越疏远,交往更加工于算计。
    第二,村庄社会结构越来越扁平化,逐渐不稳定,传统结构解体,传统内生权威逐渐丧失。
    近年来,传统原生型内生权威维持村庄基本秩序的情况在许多村庄一去不返。随之而来的是乡村混混和黑恶势力对乡村社会秩序的侵扰。在当前的乡村社会秩序中,我们可以看到三种力量,一是村组织,即次生型内生权威;二是国家法律,也即外生权威;三是乡村混混。乡村混混对村庄秩序的侵扰是由于村庄内生权威的式微和国家力量的不足。
    结构之变较之治理之变更为根本,它都深刻地影响乃至嵌入了村民自治实践中。在理性化后的村庄,选举较少受家族、宗亲的影响,村民自治逐渐超越血缘、走向理性,民主化程度有所提高;而扁平化的村庄社会结构又极易产生权威真空,为孳生乡村混混和黑恶势力创造了条件,使村民自治为少数人把持;村庄预期的缩短,使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态度更加超然,村民参与度降低,等等。
    总之,乡村社会性质的巨变对村民自治有着深刻、广泛而复杂的影响,需要大规模、细致的调查研究。
    3.农民生活的价值之变
    当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其中农民价值状况的变化是一个本质性的变化,它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不能理解它们的变化,就很难把握乡村治理的内生基础。由于现代性因素的持续冲击,农民传统的以“传宗接代”作为基本追求的本体性价值被动摇了,村庄的社会性价值也在发生变化。村民对社会性价值的激烈争夺,往往不是整合了村庄,促成了村庄社会团结,而是破坏了村庄的团结,导致了村庄共同体解体。
    在很多的村庄,村民自治中的“派性”就与农民的价值之变密切相关。在有派性的村庄,选举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各派都想占据村委会和党支部的重要位置。村庄权力结构的基础是派性,不同派系的力量能否在村庄权力组织中达成一致进而构造一种相对平衡的权力结构,决定了村庄政治能否稳定。在这种村庄中,个人的素质和品行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个人是代表派系的,其背后是整个派系。村庄精英争做村干部,很重要的原因是觉得自己一派在台上,有面子。选举时就想方设法要把对方弄下来自己干。显然,这种心理是本体性价值丧失、社会性价值异化的产物。
    在当前中国乡村的自治实践中,公共生活日益萎缩,公共舆论日趋无力,村庄治理日益灰色化,这些都可以放到农民价值世界的变化这个范畴去理解。
随着农民价值观念的变更,村庄面向未来、有着长远乃至超越性的预期逐渐被现实的、当下的短期追求取代,村庄不再是人们价值与意义的最终栖息地,其自治形态必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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