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7-06-26 14:08:45 来源: 作者:陈德智 点击:
编者按语:6月19日至20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智作为我省唯一参会的县级人大负责人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在会议期间围绕我县人大常委会“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践进行交流。现将陈德智主任在会议期间交流发言全文刊载。
旬阳地处陕西东南部,秦巴山区东段,汉江上游。县城位于汉江、旬河交汇处,曲水环绕,形似太极,被誉为“中华太极城”。全县总面积3554平方公里,辖21个镇305个村(社区),总人口45.6万人。近几年来,我们以中央18号文件和10号文件精神为纲领,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结合旬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运行、组织代表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整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发挥了乡镇人大职能,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开创了全县乡村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依法定位,明确“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和责任。但是,长期以来,乡镇人大职能弱化,动力不足,水平不高,难以有所作为。同时,现阶段乡村普遍存在的依法治理推进缓慢、依法行政缺乏有效监督等难题,也亟待从人大制度落实层面加以破解。做实乡镇人大既是法定职责,也是时代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系列文件及新修订的《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调研时作出的“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法、新机制,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等重要指示,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明确了“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这种“三位一体”的工作构架,涵盖了乡、村、群众三个层次,突出了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立足基层基础,囊括了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主要职责,拓展了工作的空间,任务具体,系统性强,又便于操作指导。这一工作思路提出后,受到了市县的高度重视。县委将其列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抓手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在我县召开现场会,予以总结推广。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指导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全县上下联动,持续用力,强力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形成统一规范的履职模式,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村民自治能力的提高激发了村级发展活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和成效得以明显提高。
二、三管齐下,形成“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根本政治制度的落地生根。必须充分发挥主席团、代表、群众三个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上下联动,系统推进。我们在充分调研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旬阳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形成了全县统一的工作运行模式。一是统一规范,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人代会会议,充分尊重代表和群众的意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力提高人代会质量。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条件差,履职不到位、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依法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28项职权,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各乡镇人大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主席团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形象岗、有制度、有图书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专用经费等“十有”标准,规范建设全县2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办公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工作基础逐步夯实。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从精选议题、搞好三查(察)、充分审议、转交督办等具体环节,提高主席团例会质量,主席团工作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二是多轮驱动,促进代表日常履职。我们把组织和保障代表日常履职作为乡镇人大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拓宽履职渠道、搭建履职平台、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全县1396名县乡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照有牌子、有专用房、有办公设施、有代表“形象岗”、有代表信箱、有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学习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活动经费的“十有”标准建设代表小组工作室,形成了全县统一的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代表小组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组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走访选民,每位代表每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60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通过代表“形象岗”公示代表履职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代表履职实现常态化。实行“双联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人大代表和5户群众、人大代表每人固定联系10户群众,全县千余名代表与万余名群众“结亲连对”,及时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推行代表建议办理网上公示,实时查询,提高了办理实效。开展代表“全员创优”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轮驱动,有效破解了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三是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村级决策、管理不民主,自我发展和解决自身矛盾能力差,是农村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障碍。监督指导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是县乡人大的法定职责。我们把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县乡人大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明确阶段目标,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规范开展。通过深入调研和专题审议,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抓住“直接选举、村民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施行”四个关键环节,以促进村民民主议事和村民民主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落实为重点的系统工作思路;制定了《旬阳县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通过修订工作全面开展,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夯实了村民自治工作基础。近几年以来,我们以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有效实施。乡镇人大把村民自治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不断规范,以推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为重点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得到落实。特别是针对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难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引导村民遵法守纪、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在推进扎实开展新民风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陕西省文明委在全省总结推广了旬阳这一经验。
三、多措并举,建立“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乡镇人大三项工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齐头并进、整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涉及到乡镇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的变革和调整,推进中具有一定的阻力和难度,必须加强督促指导,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形成长效机制。在工作推进中,我们坚持围绕大局,突出主线。紧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摘帽总目标,围绕产业增收等基层群众的所思所盼,精选议题,使主席团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始终贴近中心、贴近群众、更接“地气”,与党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用促进发展的实效赢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使“三位一体”各项工作焕发出持续的成长性和生命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县人大每年年初下发《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就规范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和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出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实施阶段性攻坚,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分片联镇包抓责任制,开展“参加一次主席团例会,一次代表小组活动,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的“三个一”活动,现场观摩点评,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实施具体指导,促进工作规范。从严考核,促进落实。以规范化建设总揽乡镇人大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制发《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标准,对乡镇人大年度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实行日常信息报送、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有机结合,严格考核奖惩;以“五好代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好、依法履职好、为民办事好、示范带头好)为标准,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评办法》,引导激励代表“全员创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保障规范化建设经费。预算筹措专项资金,保证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和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投入;足额预算拨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培训经费、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保障代表工作正常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三查(察)一评、代表培训等活动经费也得到充分保障。
旬阳地处陕西东南部,秦巴山区东段,汉江上游。县城位于汉江、旬河交汇处,曲水环绕,形似太极,被誉为“中华太极城”。全县总面积3554平方公里,辖21个镇305个村(社区),总人口45.6万人。近几年来,我们以中央18号文件和10号文件精神为纲领,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结合旬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运行、组织代表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整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发挥了乡镇人大职能,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开创了全县乡村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依法定位,明确“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和责任。但是,长期以来,乡镇人大职能弱化,动力不足,水平不高,难以有所作为。同时,现阶段乡村普遍存在的依法治理推进缓慢、依法行政缺乏有效监督等难题,也亟待从人大制度落实层面加以破解。做实乡镇人大既是法定职责,也是时代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系列文件及新修订的《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调研时作出的“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法、新机制,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等重要指示,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明确了“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这种“三位一体”的工作构架,涵盖了乡、村、群众三个层次,突出了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立足基层基础,囊括了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主要职责,拓展了工作的空间,任务具体,系统性强,又便于操作指导。这一工作思路提出后,受到了市县的高度重视。县委将其列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抓手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在我县召开现场会,予以总结推广。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指导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全县上下联动,持续用力,强力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形成统一规范的履职模式,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村民自治能力的提高激发了村级发展活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和成效得以明显提高。
二、三管齐下,形成“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根本政治制度的落地生根。必须充分发挥主席团、代表、群众三个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上下联动,系统推进。我们在充分调研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旬阳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形成了全县统一的工作运行模式。一是统一规范,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人代会会议,充分尊重代表和群众的意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力提高人代会质量。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条件差,履职不到位、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依法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28项职权,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各乡镇人大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主席团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形象岗、有制度、有图书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专用经费等“十有”标准,规范建设全县2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办公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工作基础逐步夯实。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从精选议题、搞好三查(察)、充分审议、转交督办等具体环节,提高主席团例会质量,主席团工作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二是多轮驱动,促进代表日常履职。我们把组织和保障代表日常履职作为乡镇人大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拓宽履职渠道、搭建履职平台、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全县1396名县乡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照有牌子、有专用房、有办公设施、有代表“形象岗”、有代表信箱、有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学习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活动经费的“十有”标准建设代表小组工作室,形成了全县统一的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代表小组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组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走访选民,每位代表每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60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通过代表“形象岗”公示代表履职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代表履职实现常态化。实行“双联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人大代表和5户群众、人大代表每人固定联系10户群众,全县千余名代表与万余名群众“结亲连对”,及时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推行代表建议办理网上公示,实时查询,提高了办理实效。开展代表“全员创优”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轮驱动,有效破解了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三是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村级决策、管理不民主,自我发展和解决自身矛盾能力差,是农村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障碍。监督指导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是县乡人大的法定职责。我们把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县乡人大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明确阶段目标,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规范开展。通过深入调研和专题审议,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抓住“直接选举、村民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施行”四个关键环节,以促进村民民主议事和村民民主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落实为重点的系统工作思路;制定了《旬阳县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通过修订工作全面开展,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夯实了村民自治工作基础。近几年以来,我们以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有效实施。乡镇人大把村民自治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不断规范,以推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为重点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得到落实。特别是针对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难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引导村民遵法守纪、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在推进扎实开展新民风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陕西省文明委在全省总结推广了旬阳这一经验。
三、多措并举,建立“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乡镇人大三项工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齐头并进、整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涉及到乡镇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的变革和调整,推进中具有一定的阻力和难度,必须加强督促指导,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形成长效机制。在工作推进中,我们坚持围绕大局,突出主线。紧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摘帽总目标,围绕产业增收等基层群众的所思所盼,精选议题,使主席团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始终贴近中心、贴近群众、更接“地气”,与党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用促进发展的实效赢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使“三位一体”各项工作焕发出持续的成长性和生命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县人大每年年初下发《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就规范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和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出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实施阶段性攻坚,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分片联镇包抓责任制,开展“参加一次主席团例会,一次代表小组活动,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的“三个一”活动,现场观摩点评,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实施具体指导,促进工作规范。从严考核,促进落实。以规范化建设总揽乡镇人大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制发《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标准,对乡镇人大年度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实行日常信息报送、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有机结合,严格考核奖惩;以“五好代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好、依法履职好、为民办事好、示范带头好)为标准,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评办法》,引导激励代表“全员创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保障规范化建设经费。预算筹措专项资金,保证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和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投入;足额预算拨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培训经费、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保障代表工作正常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三查(察)一评、代表培训等活动经费也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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