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农林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7-04-07 19:51:12 来源:本网 作者: 点击: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科技发展、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林业、蚕桑、茶果业等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和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
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
(四)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敃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制定、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六)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引进、示范,负责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十)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十三)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耕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敃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十八)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十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二十)负责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县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全县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负责建设和管理县属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二十三)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色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二十四)负责管理由财政支持的火炬计划、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属地管理项目的评选、论敃、承担单位的选择、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推动转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等工作;组织相关重占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六)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市级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开展与县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县校合作工作,负责创新型旬阳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二十七)实施专利法,组织、协调全县专利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咨询、专利统计、专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执法等工作。
(二十八)归口管理本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全安性评价工作;指导乡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镇政府防震减灾工作。
(二十九)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及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全县学校、科研院所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协调工作。
(三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农林科技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猪牛羊出栏71.05万头,建设标准化养殖场4个,培育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2个。新发展魔芋1万亩,新增魔芋市级园区4个、县级6个。新建核桃园1.8万亩。完成新型农业主导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新发展油用牡丹、拐枣各2万亩。完成弘元油用牡丹加工建设项目一期任务,力争特色产业追平利、超汉滨,取得先进县。
2、启动汉江百里水岸画卷规划建设,完成绿化造林7.9万亩,其中产业建园5万亩;全面完成太极城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建设,启动绿化景观提升(二小梁)工程项目;林业违法案件查处率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病虫害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2‰、4.6‰以内。
3、培育园区55个,新建省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6个、县级园区15个;培育产值2000万元以上园区10个、航母型园区1个、一二三产融合园区1个。
4、完成扶贫联村任务,对当年脱贫的60个村,全面开展培训。实施市千村千园产业扶贫工程,集中打造1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10个产业扶贫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增速位列全市十县区第三名。
5、建成旬阳县国际拐枣研发中心并投入使用。完成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700万元,专利申请70 件、授权量40 件,R&D 支出占GDP比重0.041%。农机总动力达到30.4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25%。
6、10月份前完成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8月份前完成狮头柑地理标志认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联创,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7、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个,培育职业农民200人、家庭农场40家、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4个;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头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处于全市季度点评前列。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旬阳县农林科技局机关核定编制22人,实有人员39人,另有60年代精简人员12人,遗属补助7人。局属机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正科级规格,政法专项编制5名,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下设两个派出所,羊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 6 名,铁桶寨森林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 5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农林科技局下设事业单位16个,核定编制252人,实有人员362人。事业单位有旬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旬阳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旬阳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旬阳县农业执法大队、旬阳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旬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站,旬阳县林业开发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旬阳县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旬阳县蚕桑技术推广站,旬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旬阳县羊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旬阳县公安局铁桶寨森立公安派出所,旬阳县吕河木检站,旬阳县小河木检站,旬阳县科技开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旬阳县国有林业总场,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按照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标准核算。
(二)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旬阳县财政预算有关规定核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
五、2017年农林科技局预算收支情况
农林科技局机关2017年收入预算为440.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6.73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54万元。支出为44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万元)。
下属农业事业运行2017年收入预算1348.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73.1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58万元,政府调剂收入17万。元。支出134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1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017年收入预算655.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5.59万元。支出655.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017年收入预算368.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8.53万元。支出36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2017年收入预算79.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1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9万元。支出79.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科技发展、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林业、蚕桑、茶果业等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和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
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
(四)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敃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制定、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六)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引进、示范,负责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十)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十三)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耕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敃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十八)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十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二十)负责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县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全县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负责建设和管理县属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二十三)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色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二十四)负责管理由财政支持的火炬计划、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属地管理项目的评选、论敃、承担单位的选择、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推动转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等工作;组织相关重占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六)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市级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开展与县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县校合作工作,负责创新型旬阳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二十七)实施专利法,组织、协调全县专利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咨询、专利统计、专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执法等工作。
(二十八)归口管理本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全安性评价工作;指导乡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镇政府防震减灾工作。
(二十九)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及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全县学校、科研院所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协调工作。
(三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农林科技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猪牛羊出栏71.05万头,建设标准化养殖场4个,培育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2个。新发展魔芋1万亩,新增魔芋市级园区4个、县级6个。新建核桃园1.8万亩。完成新型农业主导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新发展油用牡丹、拐枣各2万亩。完成弘元油用牡丹加工建设项目一期任务,力争特色产业追平利、超汉滨,取得先进县。
2、启动汉江百里水岸画卷规划建设,完成绿化造林7.9万亩,其中产业建园5万亩;全面完成太极城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建设,启动绿化景观提升(二小梁)工程项目;林业违法案件查处率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病虫害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2‰、4.6‰以内。
3、培育园区55个,新建省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6个、县级园区15个;培育产值2000万元以上园区10个、航母型园区1个、一二三产融合园区1个。
4、完成扶贫联村任务,对当年脱贫的60个村,全面开展培训。实施市千村千园产业扶贫工程,集中打造1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10个产业扶贫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增速位列全市十县区第三名。
5、建成旬阳县国际拐枣研发中心并投入使用。完成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700万元,专利申请70 件、授权量40 件,R&D 支出占GDP比重0.041%。农机总动力达到30.4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25%。
6、10月份前完成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8月份前完成狮头柑地理标志认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联创,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7、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个,培育职业农民200人、家庭农场40家、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4个;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头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处于全市季度点评前列。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旬阳县农林科技局机关核定编制22人,实有人员39人,另有60年代精简人员12人,遗属补助7人。局属机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正科级规格,政法专项编制5名,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下设两个派出所,羊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 6 名,铁桶寨森林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 5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农林科技局下设事业单位16个,核定编制252人,实有人员362人。事业单位有旬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旬阳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旬阳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旬阳县农业执法大队、旬阳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旬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站,旬阳县林业开发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旬阳县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旬阳县蚕桑技术推广站,旬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旬阳县羊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旬阳县公安局铁桶寨森立公安派出所,旬阳县吕河木检站,旬阳县小河木检站,旬阳县科技开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旬阳县国有林业总场,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按照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标准核算。
(二)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旬阳县财政预算有关规定核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
五、2017年农林科技局预算收支情况
农林科技局机关2017年收入预算为440.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6.73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54万元。支出为44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万元)。
下属农业事业运行2017年收入预算1348.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73.1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58万元,政府调剂收入17万。元。支出134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1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017年收入预算655.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5.59万元。支出655.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017年收入预算368.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8.53万元。支出36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2017年收入预算79.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1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9万元。支出79.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
2017年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 |||||
单位:百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89,21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289,219.00 | |
(一)、经费拨款(补助) | 275,419.00 | 二、外交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176,793.00 | |
(二)、事业发展补助收入 | 12,100.00 | 三、国防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660.00 | |
(三)、政府调剂收入 | 1,70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4,541.0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0.00 | ||
三、事业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六、其他收入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289,219.0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其他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89,219.00 | 本年支出合计 | 289,219.00 | 本年支出合计 | 289,219.0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
基本支出结转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经营结余 | 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289,219.00 | 支出总计 | 289,219.00 |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 |||||
单位:百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289,219.00 | 275,419.00 | 12,10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01 | 人大事务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
20102 | 政协事务 | ||||
2010201 | 行政运行 | ||||
……行政运行 | 44,073 | 38,673 | 5,400 | ||
……事业运行 | 245,146 | 236,746 | 6,700 | ||
…… |
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百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49001 | 旬阳县农林科技局 | 3,955.00 | 3,955.00 | 3,955.00 | 845.00 | 3,11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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