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2-08-07 09:28:20 来源: 作者: 点击: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期间,共任命和决定任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51人次,免去职务8人次,接受辞职2人次,撤销职务1人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03年8月6日通过)
免去:
高 功旬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吴治玺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03年12月10日通过)
任命:
刘锋强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吕河法庭庭长;
马志军为旬阳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庭长;
向林波、詹蕾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马志军旬阳县双河法庭庭长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04年8月3日通过)
任命:
向林波为旬阳县双河法庭副庭长。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005年1月26日通过)
决定接受:
徐中华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家仲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05年4月29日通过)
任命:
陈章池、薛同军、易有朝、陈涛、梁黎明、陈教喜、程国宏、孙廉波、胡顺乾、曹学斌、王忠文、张赤奇、梁新成、刘胜富、周成新、梁胜库、陈玉军、鲁绪斌、袁治菊、陈平、鲁延庆、罗瑞平、李久平、何家宝、熊双新25人为旬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005年7月20日通过)
任命:
白建刚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和鑫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05年9月29日通过)
免去:
梁新成旬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5年11月30日通过)
任命:
吴志玺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胡海东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 凯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孙廉锋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黄 恒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6年1月10日通过)
任命:
马志国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梁波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周延淡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白建刚为旬阳县人民法院神河法庭副庭长;
周高新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向敏毅旬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庭庭长职务;
丁 凯为旬阳县人民法院神河法庭庭长职务。
撤销:
卿荣庆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6年7月18日通过)
任命:
吕晓静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审判庭一庭庭长;
肖爱平为旬阳县人民法院蜀河法庭庭长;
王桥花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骆云桥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赵湾法庭副庭长;
李 猛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蜀河法庭副庭长。
免去:
黄星华旬阳县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庭长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7年5月10日通过)
任命:
陈和新为旬阳县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庭长;
孙廉锋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07年7月13日通过)
免去:
胡海东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旬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07年9月5日通过)
决定接受:
吴家仲辞去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
程和新为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