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经典论述 -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邓小平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www.baidushihundan.com   2013-01-11 10:01:08   来源:   作者:   点击: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既然“三三制”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的专政,有各抗日阶级抗日党派的代表参加,就必然有各个不同的政见不同的立场,也就必然有政治上的争论。只要是真正地发展民主,民主政治斗争也必将大大地开展起来。民主政治斗争之开展,正是好现象,因为它可以真正表露各阶级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暴露某些党派的实质,使群众认清其面貌。我们共产党是不怕民主政治斗争的,因为我党的主张是正确的,只有那种不相信党的主张正确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只有那种投机分子、官僚腐化分子、贪污分子,才惧怕民主政治斗争,惧怕把党的面貌放在群众面前。所以,党要有意识地去发展民主政治的斗争,首先要纠正某些同志中的武断不民主的错误,要使非党干部敢于讲话,讲所欲讲,敢于工作,不对我疑惧。做到这一步,那不仅民主政治开展有了内容,而且政府威信和工作效率都会大大提高起来。
    党与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4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4-15页

    通过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商量研究,可以避免主观地决定问题。有时我们是一番好意,就是做出的决定不正确。但即使决定正确,如果没有通过他们,也会遭到反对。只要通过他们,即使有的决定还有缺点,他们也是会拥护的。
    《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70页

    与资产阶级国家完全相反,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全体人民都有权利选派自己的代表去管理国家的事务,而人民自己则有权利并有各种机会去经常地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所以,我们愈充分发扬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就愈加巩固,人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就愈加密切,就愈能在充分发挥人民积极性的基础上,完成国家每一个具体的任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1953年2月11日),《民政工作手册》(第五辑)第24页

    按照选举法规定所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的现实生活和阶级关系,使社会各民族各阶级都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有与其地位相称的代表,从而使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广泛的人民代表性,使它能够充分地反映和集中各族人民的要求,切实地保障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体人民的利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1953年2月11日),《民政工作手册》(第五辑)第28页

    必须健全党的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使党的和政府的下级组织,有充分的便利和保证,可以及时地无所顾忌地批评上级机关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使党和国家的各种会议,特别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争论的讲坛。
    《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23-224页

    在群众方面,要扩大各方面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要开好。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很有益处。
    《共产党要接受监督》(1957年4月8日),《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71页

    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9页

    经济调整是件大事,它改变了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九八一年的计划和预算,影响全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请国务院考虑最近向人大常委会作一次报告。报告发表了,可以作为向全国人民进行宣传解释的基础。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6页

    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我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当然,美国资产阶级对外用这一手来对付其他国家,但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这种办法我们不能采用。
   《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6年12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5页

    关于民主,我们大陆讲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0页

    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0页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讲普选,现在我们在基层,就是在乡、县两级和城市区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2页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实际上,西方国家也并不都是实行三权鼎立式的制度。
    《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89年6月9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7页
 
    2、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322页

    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2页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3页

    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这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能认为只要破字当头,立就在其中了。必须明确,不要搞什么反封建主义的政治运动和宣传运动,不要对什么人搞过去那种政治批判,更不能把斗争矛头对着干部和群众。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6页

    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实现这个任务的关键。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42页

    奥:我看不出怎样才能避免或防止再发生诸如“文化大革命”这样可怕的事情。
    邓: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问》(1980年8月21日、23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48页

    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72-373页

    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
    《在听取经济情况汇报时的谈话》(1986年6月10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0页

    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9月-11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177页

    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这个问题要提上议事日程。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9月-11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177页

    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党政要分开,这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党委如何领导?应该只管大事,不能管小事。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9月-11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7页

    政治体制改革包括什么内容,应该议一下,理出个头绪。我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9月-11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7页

    效率不高同我们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的特点,不能放弃这一条,但是党要善于领导。几年前我们就提出这个问题了,但如何做还没有考虑清楚。
    《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设想》(1986年11月9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7页

    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这八年,我们在这三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人口多,国家大,基础又很薄弱,办事困难很多,但是有希望。
    《怎样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1987年3月27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13页

    现在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就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这是今年十月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的主要议程之一。这个问题很复杂,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主要是涉及广大干部,不仅是我们一批老人。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0页

    我们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不能搬用他们的三权鼎立,不能搬用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要搞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又都是不同的,历史不同,经验不同,现在所处的情况不同,各国的改革不可能一样。但是,共同的一点是要保持自己的优势,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毛病和弊端。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0-241页

    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讲社会主义的民主,也要讲社会主义的法制。在强调发展民主的同时,要强调教育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年要有理想,守纪律。
    《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1987年6月29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4-245页

    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我们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那一套,不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比如共产党的领导,这个丢不得,一丢就是动乱局面,或者是不稳定状态。一旦不稳定甚至动乱,什么建设也搞不成。我们有过“大民主”的经验,就是“文化大革命”,那是一种灾难。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不能搞无政府主义。
    《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52页
 
    3、实现民主和法制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
    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7页

    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们吃够了动乱的苦头。
    《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1979年6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9页

    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5页

    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8页

    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就是说,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否则,只能助长动乱,只能妨碍四个现代化,也只能妨碍民主和法制。
    《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57页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
    《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1980年2月2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6页

    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应当努力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经济上,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三)为了实现以上两方面的要求,组织上,迫切需要大量培养、发现、提拔、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年轻的、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达到上述三个要求,时间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长些,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我们能够也必须达到。所以,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2-323页

    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9页

    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相反,这只能使我们的国家再一次陷入无政府状态,使国家更难民主化,使国民经济更难发展,使人民生活更难改善。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9-360页

    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需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他们自觉地、积极地行动起来,同各种破坏安定团结的势力进行有效的斗争。进行这种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为此,除党内要发布有关的指示以外,建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发布有关的条例、法令。必要的法律设施,加上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报刊宣传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就可以形成全党全军全民的共同行动准则。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71页

    这场斗争是政治斗争,但是一定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要有声势,但准备必须充分,步骤必须稳妥,分寸必须适当。对于一些严重的破坏活动,不仅要打击一次,而且要打击多次。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包括罚款、重税一类经济武器)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这是现在和今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学会处理的新课题。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71页

    对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并且触犯了刑律的人,不严肃处理是不行的。因为他们搞的这一套无非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出非法刊物,实际上是一种动乱,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做法。不能让这股风刮起来。全国人大一九八O年专门做了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这个条款是“文化大革命”中写进宪法的。那些崇拜西方“民主”的人总想搞这个“四大”。中国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再不能那样干了。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没有理想是不行的,没有纪律也是不行的。
    《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1985年5月、6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3-124页

    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54页

    我们现在搞两个文明建设,一是物质文明,一是精神文明。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我们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拿事实来说话》(1986年3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56页

    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我们要把经验好好总结一下,使这方面工作来一个改善。
    《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3页

    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既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又能保证我们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是一整套相互关联的方针政策。
    《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1987年3月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10页

    中国在国际上处于落后状态,中国要发展起来,要实现四化,政治局面不稳定,没有纪律,没有秩序,什么事情都搞不成功。西方民主那一套我们不能照搬,中国的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的。中国正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1987年7月4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9页
 
    4、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党要教育党员和群众,以正确的态度去对待政权,使大家懂得,今天的抗日民主政权不同于过去地主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全体人民对于抗日民主政权都应采取绝对拥护的态度。在人民中,要养成遵守抗日民主政权法令的习惯。在政权中工作的同志,要遵守政权的纪律和秩序,反对混乱现象,反对不尊重上级政权的行为。
   《党与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4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5页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现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人力很不够,因此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逐步完善。有的法规地方可以先试搞,然后经过总结提高,制定全国通行的法律。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设备”。总之,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此外,我们还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147页

    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不对他们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这种专政是国内斗争,有些同时也是国际斗争,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的。因此,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能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能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它们的存在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矛盾,它们的正确有效的工作不是妨碍而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事实上,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9页

    我们好多年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这次全国人大开会制定了七个法律。有的实际上部分地修改了我们的宪法,比如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原来的行政体制。这是建立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必要保障。没有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搞四个现代化就不行。这次会议以后,要接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的民法还没有,要制定;经济方面的很多法律,比如工厂法等等,也要制定。我们的法律是太少了,成百个法律总要有的,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现在只是开端。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
    《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1979年6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9页

    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现在我们严肃处理这样一批人,不但对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是一种教育,对全党、全国人民也是一种教育。我们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54页

    真正要巩固安定团结,主要地当然还是要依靠积极的、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依靠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同时也要依靠完备法制。经济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时法制完备起来,司法工作完善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
    《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54-255页

    当前,也还有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

    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

    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

    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5页

    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决不能实现现代化。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0页

    要继续批判和反对封建主义在党内外思想政治方面的种种残余影响,并继续制定和完善各种符合于社会主义原则的制度和法律来清除这些影响。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8页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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